夏鼐日记>19470213


△02月13日 星期四

△上午与李主任商谈关于代理所务事,李主任允以全力襄助,并指示以抓住Mr. Nai[那先生]则诸事好办。

△上午赴耀宗二哥家中,将温州土产瓯柑、鳗鲞、虾米等物送之。
出来后,至中央博物院,晤及王天木君,余即报告关于温州调查帆船及罗盘针之经过,王君计划亲自赴温调查。
王君对余代理所务事,已有所闻,劝余不妨勉为其难。
返所后,至萨本栋总干事处及那廉君处讨论此事,皆允以全力襄助,劝余不必固辞。
乃至傅先生处提出两条件:
(1)如果代理结果怨声载道,使余不能在所中继续工作,则余提出辞职,应加照准,不必再询理由;
(2)此次代理之后,在任何情形之下,不得再要求余做此类之事,以免碍及研究工作。
傅先生一笑置之,谓此不成为条件,一项几乎想入非非,事实决不如是严重;
二项可作为一声明,将来视情形再定,实则纵使提出要求再做代理,如坚决辞绝,亦无法强迫。
余云声明在先,以免将来见怪。
适有外客来访,余乃告辞,返宿舍。
傅先生谓昨日做了一件痛快的事,即写了一篇骂宋子文的文章,晚间写起,一直写到夜半,已交与《世纪评论》,本期即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