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致陈毅、粟裕,张鼎丞、邓子恢电:“苏中、苏北、皖东敌占县城及要镇各县,我党必须坚持游击战争。第三、第四、第七各分区〔182〕,必须派部队派干部恢复工作。只要各分区各县能坚持游击战争,收复县城便有希望。”本日,修改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华中、山东两区合并给华中分局的电报稿,加写一段话:“敌愈向北攻,敌后必愈空虚,愈有利于坚持游击战争。派部队派干部恢复淮南、淮北工作必须立即进行。”
〔182〕第七分区,指淮北津浦路以东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