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61212

九时余到银行,命金海明日往员林,与刘县长交涉诈领二回四十六万元之责任属於县政府。

内子引月规及其子杨松龄来,商借金与肇嘉,其额分作三人名义,总数三十万元。

招犹龙、坤木访新任法院长池滮;[1]次到图书馆及犹龙寓所看诸孙。

六时在醉月楼宴郭、吴、黄、李诸同业者。

八时澎湖县长傅纬武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