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年谱>19461210

1946年12月10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复冀东区委并告各中央局、分局电:
应在实行土地改革区域“进行过细检查,以便发现尚未改革、或改革不深入的村庄,加以改革与深入。
对于中农利益被侵犯者务必迅速补救;
以稳定全部中农站在我们方面。
对于受打击的地主、富农应采取适当拉的政策,以缓和他们的反对。
对于分得土地的贫苦农民,应帮助其进行生产。
此外,在边沿村庄你们亦可根据情况试行土地改革,以便发动边沿群众,坚持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