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四日
晚间在蒋先生官邸商量宪法草案修改事。
本党有人主张扩大国民大会之职权(畀以创议立法原则及复决普通法律等权),及增设总统解散立法院之权。
予力称此两议决不可采。
经长时间之辩论,予之主张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