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南为其家族事情,求仍在本行勤务,乃将昨日所定为之改:陈维南秘书课长、颜泗水庶务课长、赖阿凤营业课长、廖继成支店课长、张聘三调查计算课长,以下次长及支店长皆顺序升进,以补日人之缺。
《侨声报》记者曾莫休以黄栋为导来请寄付,表面上记载五万元实则一万元也。
林炎上来求推荐,即修复[覆]信与纺织公司聂光堉。
蔡先于、卢水源、赖维种来,请对陈长官留任县长刘存忠,11日法院命看守捕督察许宗专,反被县警察拘留四天,就中三名受重伤,有识之士莫不愤慨,【1】余若受其所请出为留任,实大有损余之人格也,力辞之。
三时开水曜会,台银郭可侗、土银吴敏渊、商银黄英杰、杨士棽、贮银李丙戊、金海、坤木、维南及余。
五时半招坤木同晚餐,六时看“雷雨”新剧。
【注】
【1】此即指员林事件。
1946年11月,黑道出身的鹿港警察所刑事组长巫重力,因对鹿港四方医院院长施江西动武,施氏遂控告其伤害与妨害自由。
后巫重力调至员林的台中警察局,台中地方法院屡传巫重力不到,院长饶维岳乃决定派员拘提巫氏到案。
事发当天,法警与看守所人员十余名前往员林的台中县警局,向局长江风出示拘票,要求交出其部属巫重力。
江局长一方面先将前来拘提的法院法警安顿于警局二楼礼堂休息,另一面则暗示该局督察长陈传风悄悄打电话通知北斗警察所长林世民,谎称总局二楼礼堂有强盗进入,命令他们即刻带保安队前来救援。
林世民果然率员来到员林总局二楼,将礼堂灯火关熄,并下令向强盗开枪,结果造成三人中枪倒地。
此荒唐事件带给向来习于法治的台湾民众极大震撼,导致当时各报喧腾一时,舆论强烈谴责。
(钟逸人,《辛酸六十年》,上册,台北:前卫出版社,1993年,页三九五~三九八;
《民报》,民国三十五年11月20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