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1月27日
下午总裁召集同志代表在励志社举行谈话会,首由各代表发言,指责宪法草案修正案之不当。
约1小时后,总裁训话,首说总理喻党为公司,党员为股东。
股东希望分红利,党员自然希望获得权利,但获利须公司健全始能营业。
希望大家服从组织,健全组织始有成功之望。
继谓宪草修正案,乃适应环境,顺应世界潮流而修正者,如不接受,违反潮流,革命会失败的。
照宪草规定,总统之权太大,人将指为法西斯、独裁来攻击,如果照修正案通过,我们可以打倒共产党,到彼时我们实行5权宪法,人家不会来说话的。
再后说,希望大家接受,否则我不能做这公司经理,大家只有散伙了!
全场感觉肃穆沉痛!
且有泣下者,比有喊出拥护总裁,总裁万岁之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