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七日
阴
制度与作风
制度与作风是一件事的两面。作风不好,可使制度落空;有好制度可使作风不堕。在某种程度上说,制度、作风又是两件事。
制度:有习惯,有法令,违反习惯,社会制裁;违反法令,政治制裁。两者都靠有核心领导,即一时代之中坚人物,否则制裁将无所施。
正规,有时间限制的,不可把他人的正规做我的正规,但我应有我的正规,否则乱。
战争时不是不需要制度,或不可能建立制度,而是要适合战时的制度。
目前制度的缺乏表规于:
人民十分需要而投有给:公粮负担,摊派下的,没有定则;
法庭判案以意为之,不援引条文或无条文可援用;
财政没有好的制度。
有制度不完全:
合作社失去合作意义,非公营、非私营亦非合营;
小公家务各管各,或在小公也不公开;
金融贸易有些营运不合理;
奖惩考核不深入,且不全执行。
制度所以不健全,又多由于作风不善;
脱离群众,不知人民的需要;
不肯钻研,从政多年尚是外行;
求自己便利,忘了人民便利与政务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