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08月27日 △西满分局发出《关于土地斗争的补充指示》,要求在开展土地斗争中,必须把富农与地主明确区别,对一般富农不应侵犯; 对一般地主应以比较缓和的当中方式或调解仲裁的方式,接受其献田献牲口; 对汉奸恶霸窝主之大地主,应放手发动农民进行坚决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