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中正大事长编>19460814

十四日

蒋中正为打开和谈僵局,于抗战胜利一周年纪念告全国军民同胞书中,提出政府对和平解决之六大方针。即:「一、十一月十二日之国民大会必须如期召开。二、对于政治协商会议之决议,必衷诚遵守,尽力推行。关于宪法草案,祇求荟萃各方面更好之意见,提供国民大会讨论抉择,以期制成完善可行之宪法。三、对于扩大政府基础,邀请各党派人士参加,务求迅速实现,并以和平建国纲领为施政准绳。四、关于停止冲突,仍必遵守原议,忠实履行。并不要求『共军』全面退出停战后所攻占之地区,祇要求其撤出若干已经构成和平威胁和阻碍交通之地区。五、关于政治纷争,仍采取政治解决之方法,只要『共党』军队忠实执行停止冲突、恢复交通成议,遵行调处,实施统编,使军队国家化,不致徒托空言。六、当前人民最迫切要求,在于安居乐业,所以政府必当尽力解除和平之威胁,更必竭尽职责,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之安全。」

出处:卷6上 234-2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