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年谱增补>19460806

1946年08月06日

中共中央致电林彪、李克农并告周恩来、叶剑英:江电悉。㈠在蒋末放弃内战方针时,东北问题不能单独和平解决。目前因顽正集中兵力在关内大打,故在东北企图以谈判方法求得暂时相安。㈡目前东北必须再争取两三个月和平,以便进行群众工作与休整部队,准备再战。因此,你们对杜(聿明)谈判时,可表示只要国方不向我进攻,则我亦决不会向国方进攻;但声明东北和平是与全国和平,特别与热河是不可分割,希望政府不要从东北抽兵打热河。㈢你们可将全局有关问题推到南京谈判,对次要地方问题可同意与杜(聿明)继续商谈,求得解决。对修复松花江铁桥事,可推到于恢复交通谈判后进行。对恢复交通协定,则声明可于东北停战协定正式成立后进行。㈣丁伯门(北平军调处执行部美军代表)来哈,可本上述原则商谈。如丁再邀林(彪)外出会杜(聿明),则仍当婉词拒绝,但可再派李(克农)出去与杜(聿明)续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