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07月21日 △中共中央发出由毛泽东起草的致林彪电: (1)皓电悉。 通令各部准备攻城战及积极做群众工作甚好。 (2)但敌攻热河时不要你们配合。 已今聂萧程争取在古北口地区歼灭进攻之敌,承德能守则守之,不能守则暂时放弃,而准备移杨得志郭天民两纵队夺取平汉路北段及正太路。 (3)为使部队补充好,训练好.并使群众工作做出成绩,东北方面在89两月内仍应保持平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同时须准备于1个月后能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