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日
接见司徒雷登大使,告以政府对于下列三事之处理方针:「(一)对昆明李、闻案、政府必切实查究,并重申负责保护人民之生命与自由。(二)合法保障人民言论出版之自由。(三)政治协商会议决议案仍属有效;其未议决各案,当继续觅取协议,但必须取决于多数,并应待『共党』停止攻势后方得实施。
相关人物:司徒雷登 李公朴 闻一多
出处:卷6上 220-2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