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06月20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复周恩来电:
“为了在民盟朋友面前证明我们的诚意,同意你的建议[1],
承认美方人员在小组中关于调查的决定权。”
[1]1946年06月19日,中共谈判代表团致电中共中央称,
民盟有希望中共能让步到在军事三人小组中美方有调查决定权(即双方有争议时,美方组长可决定何处、何时及如何调查)的建议,以区别马歇尔、蒋介石,使马歇尔勿消极,而继续谈判,延长休故或完成停战。
代表团拟同意,以此争取马歇尔求得交通、停战两协议先行签订,使整军方案延长讨论。
而蒋介石会连此也不同意,必欲三个协定同时解决。
这就大有利于动员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