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06月13日 与李富春联名致电中共中央,对东北和谈提出意见: (一)准备打,争取和。 (二)如能和即保持牡丹江、佳木斯、北安三点在我手中亦和。 (三)不论真和假和长和短和,能利用谈判争取二三个月时间,从思想上、政治上动员全部加强群众与整军工作,站住脚跟即对我有利。 (四)如全国和平无望非打不可,东北单独打不如全国打,以免被各个击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