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年谱>19460609

1946年06月09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叶剑英、罗瑞卿并告饶漱石电:
“同意周[2]提议以饶漱石为执行部第2委员,
到长春执行部分部人员即以饶及沈阳小组人员为基础,再加东北派出若干人员组织之。”

[2]周,指周恩来。

△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叶剑英、罗瑞卿电:
“山东我军对于张店、周村、德州、泰安、大汶口等地伪军之作战,乃因国民党迟不解散伪军并利用伪军不断向我进攻,故我不得不进行此次作战。”
“执行部对于最近山东战事之调处,
应以首先调处永定河水东区及淮南区之战事为交换条件。
并以到山东临沂进行谈判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