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06月06日
国民党与中共谈判代表团达成协议,从06月07日正午起东北停战十五天。
实际停战延续了四个月。
△为中共中央起草致林彪、彭真并高岗、陈云电:
“国军已到哈[1]市近郊,望坚守哈市。
如敌已进入市区,应力求驱逐,因在南京已获协议,从07日正午起停战十五天谈判。”
[1]哈,指哈尔滨。
△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华中分局电:
“目前我们方针是力争和平,但你们的工作必须是一切都准备打。
除练兵、生产及群众工作三项中心外,
据张云逸说,你们应立即生产大量水雷及地雷,准备大量黄色炸药(山东应送一部炸药给华中,并派人去华中训练),物资及粮食应预为准备及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