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年谱>19460427

1946年04月27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复中共谈判代表团电:
就马歇尔所提东北停战问题,提出了中央的五点意见:
“(一)原则上赞成隔离,但如何隔离,各退若干里,可由执行组到各地召集双方议定之。”
“(二)同意双方停止调动,但93军开入,只有在其他一切问题解决后,我方才能松口允许。”
“(三)铁路中立,双方不驻兵,关系重大,我太吃亏。
因实际大部铁路为我控制,我应争取管理。
如中立,则至少将和他人共管。
而国方所占之铁路,我事实上不能插足,故我反对。
但我赞成恢复交通。”
“(四)组织东北行政委员会、实行三三制及莫德惠任主任,我们赞成。
但行委须独立工作,不受东北行营干涉。
东北人士的三名委员须由民盟或现在东北之人士提出或选举,不能由国方指派。”
“(五)由行委选人接收长春路,因现无接收问题,故不谈,尤其不能作为停战条件。
事实上,长春路大部分已为我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