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03月28日
△中共中央致电彭真、林彪:
渝周电称,中苏经济谈判移至重庆,长春交于蒋方接管之可能性极大,哈市亦有此种可能,齐齐哈尔则有交我之可能。
不论如何,你们须迅向友方交涉,尽可能争取由我接管3市,否则两市,至少1市。
我军必须阻止蒋军于四平街以南,并给以严重打击,方有利于今后之谈判。
抚顺1战,挫敌锐气,对我甚有利。
以我之主力对付蒋之主力,以我之次要力量配合地方党政积极剿匪,发动群众,巩固后方甚为重要。
△中共中央致电彭真、林彪:
你们应力争于数日内占领长、哈、齐,要如占领四平街那样迅速,否则会失去时机。
△中共中央发出由毛泽东起草的致彭真、林彪电:
在苏军撤走让我进占长、哈、齐3市的条件下,我军必须于数日内(最好102日内)以敏捷手段歼灭3市一切顽军武装,控制全市,战争时间切不可拖得过长,以免停战小组干涉;
对于国民党非武装人员一律软禁,不许自由活动,禁止他们使用电报电话,但不得侮辱及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