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03月16日
上午大会讨论政治协商会议决议案通过。
对于宪草1案,总裁表示,总理5权宪法精神,是中央集权,而非地方分权,共党要求分权,是欲造成割据局势。
均权亦是当年总理适合当时环境而言者,此点必须认识。
其次国民大会必须为有形之组织,4权之行使必须完整。
4权以外之问题,可以商议。
至于立法院对行政院长之同意权,监察院对于政务官大法官任用之同意权1案,可交常务会处理,提付表决时,全场一致起立通过。
其后讨论东北问题审查报告案,原审查意见要公告苏联撤兵,要责成苏联负责,要撤办熊天翼,要撤销政治经济委员会。
总裁表示当前环境需要和平,东北问题仍须用政治外交方法解决。
此案信托总裁,交常务会处理。
上星期反省录
2中全会感想
1、革新浪潮提高了!
会场中打倒官僚主义口号压倒了一切,要求民主,要求革新的空气,笼罩了一切。
沉闷的空气消沉,但浮嚣之气亦觉不免,以致掌声为痛快轻松而发,失却了理智。
最紧张之1幕是政治协商会议,默契之质询,这里显示政治家谁有担当,
谁有胆识!
1.打倒官僚主义,要求清算责任,要求辞职,这是党开新纪录壮烈的检讨!
常务委员自由选举是民主运动的代价!
主席团未敢操纵会场,是民主运动的力量表现。
革新座谈会的主张,常为主席团与大会所采纳。
2、总裁的威望仍然存在。
东北问题,审查意见要撤办熊式辉,要抗议苏联案之撤销。
政治协议之通过,均显示总裁之威望迄未损害!
3、我之革新主张被采纳。
在民主运动高潮之时,大家视我之主张太迁缓,太中和,甚至视为右倾,但经若干时间之酝酿(陈辞修、张文白2位之劝告颇有影响),我之主张完全为政治审查会与大会所采纳。
即:(1)政策、组织、人事1条鞭作用;
(2)组织之不健全而须采行职责契约制;
(3)人事之未能配合政策。
4、大会收获。
(1)革新要求公认了;
(2)政治协议案通过了;
(3)地方自治经费增加了;
(4)财政政策确立了(开办财产税);
(5)和平建国的口号提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