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警察局长召林东山、魏炎生、林镇山、廖心旺、黄江、徐玉连六名,皆是雾峰自治协力会之领袖,犯恐喝[吓]、强劫之罪而为之拘留。
林锡三请裁可他以外十三名日人之征贴费万二百圆,皆为台中慈善会之兼辨[办]职员也。
张添才请承认坑口堤防工事费万三千余元,因其金额太多,使李蕃薯再为监[鉴]定。
吴维岳三时来请推荐为台中记者。
新干来请对自治协力会周旋其费消金钱之过失,因该会将打他也。
张栋梁引赖俊臣【1】来访,栋梁请介绍黄朝琴为证明,将往日本也。
【注】
【1】赖俊臣:嘉义人,入日本帝国无线电中野无线电等学校,得日本递信省电气通讯省第一级无线通讯士资格。
一九三七~1945年间,先后任日本太洋海运株式会社所属日章丸、复兴丸、大俊丸等船舶电台主任。
战后,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警务处警察电讯管理所管理员、保委会高雄渔管处电台台长、经济部台湾渔业管理处岸上电台台长等职。
(中华民国人事录编纂委员会编,《中华民国人事录》,页四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