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06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致重庆中共代表团电,同意周恩来、董必武、吴玉章、秦邦宪和何思敬【6】五人为宪草审议委员的我方人选,毛泽东、林伯渠、董必武、吴玉章、周恩来、刘少奇、范明枢【7】(如范不能去则提彭真)、张闻天为国民政府委员的我方人选,以便将来指导中心移至外边。
并指出:
“同意以周、林、董、王(若飞)分任行政院副院长、两部长及不管部。”
03月17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重庆中共代表团电:
“如果蒋介石坚决要修改宪法原则,我们便须考虑是否参加政府及是否参加国大的问题。
我党国府名单及国大代表名单暂勿提出,民盟亦然,请与民盟商酌。”
根据这一指示,中共代表团未交出参加国民政府的名单。
△同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刘伯承、邓小平等电,告知军队整编时,我们当力争有高树勋部的地位。
【6】何思敬,法学家。
当时任延安大学法学院院长,重庆中共代表团法律顾问。
【7】范明枢,当时任解放区山东省参议会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