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
军事三人小组政府代表张羣晋谒,面报「中共」代表周恩来昨夜自延安归来,曾就政治协商有关诸事与之商谈,察其态度似较前转佳云。蒋中正自记所感曰:「政治协商会议中所决议各事,其实皆已逾越其所希冀者矣!」
政治协商会议举行第10次会议。此盖其最后之一次会议也。先是,自14日第4次会议后,按照议程,将议题分为政治、军事、国民大会、宪法草案四类,而政治类复再分为:(甲)政府组织,(乙)施政纲领;遂共分为五类。至19日第9次会议止,五类议题均经讨论完毕,分别交由各分组委员会进行协商。至23日,政协会议综合委员会成立,并举行第1次会议,对各项问题作一通盘检讨。25日,军事、宪草分组委员会商讨竣事。26日施政纲领亦告结束。27日政府组织获得协议;惟国民大会组因国民大会代表增加名额分配问题,至21日始商致协议,遂于今晚七时在国民政府举行第10次会议,蒋中正亲临主持,讨论各分组委员会报告,全部获得通过。蒋中正当即起立说明下列两点:「(一)宪法草案组报告中所谓『制成五五宪草修正案,提备国民大会采纳』一语,此『采纳』二字之意义,外间或有误会,实际上并不影响国民大会之权限,国民大会在行使其应有之职权时,自不受任何限制,惟审议委员会自应充分研讨,以备国民大会之采择。(二)本会议所通过之各案及施政纲领,乃具有全国性,全国各地不分区域,不分党派,均须共同遵行。不论在各省区或在『中共』军队所驻在地方,应一律有效,以实现军令政令之统一,确实奠定和平建国之基础。」旋举行大会闭幕式。蒋中正复致词,大要为:「(一)说明国民革命的目的,在完成三民主义建设,尤其要达成和平建国的目的。此次政治协商会议,一本统一、民主、和平、团结四大原则进行,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同努力。(二)各方案中,以和平建国纲领为基本中心,各党派必须切实遵行,并贯澈其全国性,使能普遍实现。(三)提示应注意事项:首为今后各党派应循合法途径公开组织与进行,不应再有武装暴动及秘密组织。次为军政军令必须统一。当前最急要的任务,就是要使全国军队都能听命政府,以达到军令军政和军制统一的标准。(四)要求自由,必先了解自由的本质;崇尚民主,必先修养法治的习惯。因此我们为求发挥本会的实效,先负起转移风气的责任,以作全国人民的楷模。」
是日
杜鲁门总统向美国国会提出租借法案报告,谓:「租借法案自开始至1945年10月01日,共拨款四三、九五一、○○○、○○○元,中国获得六三一、五○九、○○○元,英国获得三○、二七一、○○○、○○○元,苏联获得一○、八○一、一三一、○○○元。战争结束后,租借供应,理应停止,惟对中国军队则需继续供应,因日本投降时,中国境内尚有大批日军,而中国军队于战争期内配备不良,故应供以驱逐其国内日军所需之配备」。又谓:「中国对于联合国之伟大贡献,乃为其对日发动八年来之英勇抗战,实非以金钱衡量之任何物资协助,可以相提并论。」
相关人物:周恩来张羣Harry Truman
出处:卷6上 32-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