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中正大事长编>19460107

七日

 听取政府代表张羣与「中共」代表周恩来暨马歇尔特使商谈停战问题之有关报告。先是关于国、「共」双方停止冲突与恢复交通问题,既经三人小组于本月五日获致协议,故于昨日再谈双方停战问题。其时政府方面提出三点:(一)关于整军问题;(二)关于接收东北三省问题;(三)关于赤峰、多伦两地苏军接防问题。均应不受停止冲突办法之限制。前二项已商得同意,惟第三项因「中共」坚决反对,故未获致协议。盖其时窜据热察边区之「共军」李运昌、林彪等股,在苏蒙军支持掩护下,早已深入热、察境内,并企图进而威胁我平、津一带,而于热河之赤峰、察哈尔之多伦两战略要地,则亦悉已假手于苏蒙军之撤出,进而窃据之也。

张治中部长报告在新疆与伊宁代表成立伊宁事件「和平条款」经过。先是上年一月三十一日,伊宁为暴民所据,时抗战方殷,故政府无力西顾。迨日本既降,伊宁份子乃幡然改图。是年九月,张治中衔命前往廸化调查处理,暴民感蒋中正宽容之德,乃于三十五年一月二日签订以和平方式解决之条款十一项,中央并允改组新疆省政府。蒋中正对此一事件,怀之以德,而不威以刑,盖所以杜「俄共」之煽惑,使反侧者自安也。

电令长春熊式辉主任,应迅与苏军商定接防东北之程序与日期。电曰:「接防东北部队之程序与日期,有否与苏方商定,应即促其从速决定。我军预定十六日可到沈阳接防,其他沿长春铁路线各省市,亦可于十六日以后由铁路输送,定期接防也。除东北九省以外,其他各省或在日内即下令停战,一星期后生効。」

阎锡山司令长官函陈对马歇尔来华促成国「共」停战之意见,略谓:「马歇尔将军来华促成国、『共』停战,以共党绝不能抛弃世界革命之本质观之,停战乃是滋长其势力,待机而发也。」

相关人物:阎锡山 周恩来 张治中 熊式辉 张羣 George Marshall 李运昌 林彪 

出处:卷6上 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