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51219

云龙、荣钟[钟]同乘九时廿分之火车往台北,幸与李宏达师长同车乃有坐位。
三时抵台北,犹龙来迎,到新生旅舍休憩片刻,乃往市政府访市长黄朝琴,问留学生援护会寄付金可否汇往东京。
他言未接外交部之许可通知,可以不必汇去。
次到高义阁看五弟、万伡,五弟数日来,午后六、七时之间发热,医者言非疟疾,然服药皆无效,坐谈数十分间,并招阮朝日【1】同到山水亭晚餐。
云龙、荣钟[钟]同返新生旅舍。

【注】
【1】阮朝日:一九○○~1947年,屏东林边人。
1926年毕业于日本福岛高商,回台后任长福商事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屏东信托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并任林边信购贩信用常务理事。
1932年就任《台湾新民报》贩卖部长,翌年12月兼任会计部长代理,1937年转任会计部长兼印刷部长,1939年被选为监查役,而后退职。
同年10月设立台湾瓦斯发生炉株式会社,任取缔役,1941年再被选为兴南新闻社监查役。
战后组“台湾海外青年复员委员会”,协助流落在外的台人回台,亦任《台湾新生报》总经理。
二二八事件以“乘乱在第三宿舍私会,定03月10日改新生报为日文民主日报”、“阴谋叛乱首要及利用报纸发表挑拨离间军民情感”等罪名,而于03月12日被带走,从此一去不回。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八年版,页一二八;
许雪姬,《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页一七五;
〈二二八事变叛逆名册〉,拂尘专案附件第六卷,页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