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51101

彰银重役井上、吉市持银行之财产目录来,并言请云龙为台湾交通会社【1】社长,适云龙不在,约与商量,然后决定。
林庆外七名为台中市父兄代表,来问东京留学生之消息,即将向当局交涉汇金及对美国借船之事告之。
【2】
卓兰庄长詹昭永【3】外六名来,并持海外乔[侨]胞救援会寄付金八千九百。
13日又言希望将卓兰区域割归台中,【4】因大湖、苗栗种种之不便也。
饶判官、【5】徐荣锦、【6】林锦盛来访。

【注】
【1】1933年日本政府为管制汽车客运业,将原本与铁路路线重叠的“自动车会社”进行强制收购,部分并入交通局铁道部,中部地区则合并后新成立“台湾交通株式会社”,社长由台中州知事竹下丰次担任。
本部起初设在丰原,1942年08月起移往台中市,战后由台湾省公路局接管。
(《台湾日日新报》,昭和十六年08月19日,第二版,〈台湾交通会社本社を台中に移转〉;
台湾省咨议会编,《陈新发先生访谈录》,台中:台湾省咨议会,二○○一年,页一五~一六)
【2】林庆之子林大鹏在1943年东京医学专门学校毕业后,因奉仕作业被派往日本中部地方滨松市财团法人经营远州病院,因此战后一时尚未回台。
(东京医学专门学校,《南瀛会名簿》,页二六,〈在校生住所录〉;
许雪姬访问、丘慧君记录,《许丕樵先生访问纪录》,页一一四~一一五)
【3】詹昭永:一九四六~1956年任战后第一任卓兰乡长及民选第一、二届卓兰乡长及镇长,于任内过世。
(陈运栋编纂,《重修苗栗县志‧卷卅二:人物志》,苗栗:苗栗县政府,二○○六年,页七一五)
【4】卓兰位居苗栗县之最南端,境内东、北、西三面冈峦绵亘,南临大安溪及支流老庄溪之冲积,形成一片土腴水沛的良畴沃野。
因受北面崎岖山峦阻隔,交通不便,加上北高南低的地势,清代汉人自东势入卓兰后,即从南向北开拓,故在清代时期,卓兰隶属台湾府之台湾县(今台中县)所辖。
日治时期,为有效控制台湾,一九○一年重新划分地方行政制度,全台设二十厅,卓兰才开始列入苗栗厅辖区。
此后虽历经多次地方行政改易,但卓兰未再脱离苗栗辖属。
战后初期,卓兰究竟归属台中或苗栗的议题再起,由于卓兰生活区域其实较接近台中县,但在行政区域却划归苗栗县,故有希望将卓兰划入台中县的论点。
1950年台湾实施地方自治,苗栗置县、卓兰设乡,成为苗栗县十八乡镇之一。
1956年改制为镇。
(黄鼎松,《苗栗开拓史话》,苗栗:苗栗县立文化中心,1991年,页二三~二四)
【5】饶判官:饶维岳,一九○三~1964年,新竹竹南人。
幼负笈留日,入东京名古屋第八高等学校、京都帝国大学法科,1929年毕业,同年12月高等文官考试司法科合格、司法官试补通过。
1932年任东京地方裁判所判事,未几转任台北地方法院判官,1935年任台中地方法院判官。
二二八事件时曾被捕。
此外,历任台南地方法院庭长、台中地方法院院长,服务于司法界三十余年。
(王泰升、曾文亮,〈被并吞的滋味:战后初期台湾在地法律人才的处境与遭遇〉,《台湾史研究》,第十四卷第二期,二○○七年06月,页一○九~一一一;
陈运造,《头份镇志》,苗栗:头份镇公所,1980年,页一四一四)
【6】徐荣锦:在东京留学时,因蒋渭水和赖国美之请托,林献堂自1925年06月起,补助其学费,每月十五圆。
1927年02月,因其住所改易,以致林献堂寄去的学费被退回,徐荣锦竟来信责问林献堂为何不寄金,又言之前援助而后不援助,比不援助更为糟糕。
林献堂认为其无常识,决定往后不再补助。
(林献堂着、许雪姬等注解,《灌园先生日记(一)1927年》,台北: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筹备处、近代史研究所,二○○四年,页五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