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31日 △晴,风。 行军,由兴县到界河口之烧炭沟,约六十里。 △晨间队伍先出发,而我则同供给部的同志去总兵站交涉领取特别费事。 但他们又从中扣了我们应得的预备费十余万元。 以后又特别去看看朱良才夫妇,及张瑞华、蹇先佛等。 约十时以后才从兴县动身。 △到界河口附近遇侠于途中步行,遂下马一道同行至宿营地。 然而我们还须多走三里到烧炭沟的小村驻足。 在那里遇十余岁之民兵同志及其家人,都很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