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15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进行交通战阻止国民党军队北进的方针部署给各中央局、各区党委的指示电:
“日本虽已投降,但华北、华中日军大部尚未缴械,伪军全部被国民党收编,敌伪还在向我军作战。
我军在华北、华中敌后艰苦抗战八年,功在国家,但国民党不让我军受降,并动员了七十万军队,在敌伪的掩护和帮助下,正向北平、天津、秦皇岛、张家口、石家庄、济南、青岛等地急进,企图控制华北各大城市和交通要道,争夺东北,反对我党我军,破坏国内和平,制造内战。
我力争取我党我军的应有地位,保证解放区人民的既得权利,争取部分受降,争取东北工作的开展,争取全国和平局面的出现,对于经平汉、津浦、同蒲、正大和平绥等路前进之国民党军队,必须坚决加以打击和阻止。
因此,目前华北。
华中解放区作战的重心应放在铁路线上,作战的主要目的是消灭和阻止北进之顽军。”
“为了上述目的,各解放区应按各区铁路情况,将自己所有正规军和地方部队及指挥机关作有计划的配备,组成几个方面的战线,对各交通要道施行有计划的破坏和扼守并须有重点。”
“为了有力的破坏各段铁路和消灭顽军,各段均须组织一支强大的野战军,并依据野战军的具体情况和敌情条件进行作战。”
“凡我有强大力量足以控制铁路一段时,均应力求控制一段,布置战场,和顽军作战,求得整批消灭顽军力量,阻止其前进。
凡不能控制一段时,则应积极破路,袭扰,埋设地雷、翻车和相机打击顽军。”
“各地必须在干部中,群众中充分解释目前交通作战,是决定今后国内形势和人民地位的中心环节,因此必须全力进行,坚决作战,不要怕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