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总务部电话来,谓无飞行机,【1】上京中止,想是休战条约于09月02日调印,【2】而台湾已非日本领土矣,政府委员及贵族院议员同时消灭欤。
郑松筠、林德林、陈玉【3】三时余来访。
罗万伡亦来访,述台湾新报社赤字百数十万圆,总督府不肯补助,颇为困难,嘱其出为整理云云。
七时余及云龙与之同往受资彬、根生之招待,十时余返宿余宅。
【注】
【1】战后盟军禁止日本军人与官吏内外地间往来。
(铃木茂夫资料提供、苏瑶崇主编,《最后的台湾总督府:一九四四~1946年终战资料集》,页二二五)
【2】休战条约于09月02日签字:1945年0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国民政府特派军令部长徐永昌上将代表中国,参加09月02日在东京湾美国主力舰密苏里号签约盖章、接受日本投降一事。
降书内容约为:(一)接受波茨坦宣言中之条款;
(二)所有日本军队无条件投降;
(三)天皇及日本政府受制于盟军最高统帅。
(首由日本外相重光葵、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签字,继由麦克阿瑟及美国代表尼米兹、中国代表徐永昌、英国代表福拉塞与苏、澳、加、法、荷、纽西兰依次签字)。
(郭廷以编,《中华民国史事日志》,第四册:民国二十七年至三十八年(1938-1949),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5年,页三八九)
【3】陈玉:原名陈坤珍,1877年生,台中人。
1895年服务于台湾陆军建筑部,一九○〇年任台湾守备军司令部雇。
1911年在台中市为杂货商,后在斗六栽种芭蕉,并担任《台湾新民报》台中市、大屯郡一带的批发商,1941年辞公职,过隐居的生活。
战后,复出任台中市政府东区区长。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八年版,页二五八;
《台湾省各机关职员录》,1946年版,页三○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