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杰]夫来报告两日前往埔里买施舍[舍]棺木四十柩,於廿六日可交付云云。
云龙率铃木[1]及子女由金荃之宅移居於万斗六,博正、金荃、阿丁与之同往。
夜受郑保之晚餐,博正、金荃、阿丁十时方还。
碧霞一时余来自埔里,盖与万俥约今夜同宿於七星山其岳父之家,内子备午餐,食後杂谈至六时,乃往乘汽车。
坤山报告今朝为余代理往司法系於大里郡役所,系员无一人在焉,後闻盖欲返还林魁梧诉讼之书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