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06月03日 研究奉命审查关于宪政实施后运用合法体制办理特务工作方案。 原案未署名,想系李士珍所提。 原案建议由警察执行特务工作。 闻6全大会职员近千人,耗费近10万元。 如此糜费,不务实际,国民党安得不失败! 可为浩叹! 余被选为中央委员,实甚耻之! 余为国民党分谤,抑将为国民党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