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日
核定援助韩国光复军办法。先是韩国临时政府在渝成立,计议组织韩国光复军,蒋中正嘱吴铁城秘书长负责协商,决定办法如下:「(一)韩国临时政府所属韩国光复军,以光复祖国为目的,在中国境内时,须配合中国军队参加抗日作战。(二)韩国光复军在中国境内之作战行动受中国最高统帅部之指挥。(三)韩国光复军在中国境内进行训练、招募工作时,经两方协商,中国予以必要之协助及便利。(四)关于韩国光复军之接洽事项,由韩国临时政府与中国军事委员会所派代表协商之。(五)韩国光复军所需一切军费,经协商后,以借款形式,由中国交予韩国临时政府,但光复军经常费,依照中国军队现行给与规定,由中国军事委员会按月拨交光复军。(六)在中国各俘虏收容所,所有韩国籍俘虏,经感化后转交韩国光复军。」
相关人物:吴铁城
出处:卷5下 683-6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