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成濬日记>19441112

1944年11月12日

星期日

上午九时,在国府大礼堂举行总理诞辰曁本党成立五十年纪念会,总裁主席,并致词约一小时,礼成,遂由国府转回本部。
在部接鹿部长瑞伯函,请在兵役部设一军法监,并请以已裁撤之总动员会议军法监徐业道担任斯职,当嘱高法室签呈委座核示。
特种刑事案件,遵照国府命令,自明日起归司法机关办理,因谕知审判组,如再有此等案件交到本部,可移送重庆实验法院审讯,并签报委座查核。
十一时许,军医署长徐希麟,派重庆陆军医院院长李穆生、牙科医生洪民、周继林至部,为我医牙,经详细检查云牙根已俱坏,主张完全拔去,另装配假牙,因所言极有理由,遂决心照办,盖前日晤徐署长,以牙疾吿之,当答军医署医生材料皆较好,不必耗费金钱在外乱医生医治,今竟派来,其情殊可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