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09月12日
星期二
上午雨下午阴
运输第29团团长钟士铮等,前因虐待士兵,押交本部讯办,奉谕须于一星期内拟判呈核,昨日会审完毕,今午后谭法官俊全卷至部呈阅,该团长等不仅毒打士兵,且克扣军饷太甚,一年以上未曾发饷,案发后,始由军需发饷两个月。
平时旣克扣军饷,复克扣军米、军服、药品等等,并对虐待致死之士兵,任意抛弃野外,不为棺殓,其残酷毫无人性,实可痛恨。
审判长、审判官、法官均主张将案内之团长、连长、排长、两班长,一律处以极刑。
阅后未稍游移,即署名于判决书及签稿上,此等人无异毒蛇猛虎,杀之不足惜也。
审判组讯办一藉兵役敲诈案,午后在部查阅全卷,可疑之点颇多,审理此案之法官,似有受人请托或得贿情事,因密饬该组组长详查报核,并饬另派法官二人重行讯办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