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12日 致电林伯渠、董必武、王若飞: “如与纳尔逊【57】、赫尔利见面提及援助事,望提美国援华军火至少应以二分之一给八路军新四军,亦即国共平分,不再提三分之一,因不论战绩、兵力、地位共都优于国也。” 【57】纳尔逊,当时任美国国务院战时生产局局长。 1944年09月随赫尔利来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