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07月11日 闻留西安监察委员与童、李、高监察使电于院长,[注45]请求积极态度,如有主张可明白宣布。(王德卿委员来函所云) [注45]童、李、高监察使,分别为晋陕区监察使童冠贤、豫鲁区监察使李嗣璁、甘宁青区监察使高一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