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15日 关于国共谈判条件问题,再复电林伯渠,指出: 王世杰、张治中“既屡求我方提具体意见,故决提全国者三条,两党者十七条,明日由军政部台发来,请备公函交给王、张”。 “为顾全彼方面子,谈判全文暂勿向外发表,但在判明彼方毫无诚意时,准备向外发表”。 “林案已被何应钦否决,年来情况亦大有变更,故须另提新案”。 “要求彼方将提示案草稿先交我们审阅,协议妥当,再将正式提示案交我,如不事先协商妥当(内容及文字),则属彼方片面意见,我方不负实行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