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成濬日记>19440412

1944年04月12日

星期三

午前十时,徐会之、曹勉靑、许季珂来寓,坐谈至十一时辞去。
十二时,曹士洁来寓,云拟明晨回万县,或即由万赴恩施,谈半小时辞去。
一时半,往夏耀珊牙科医生寓,拔去上部门牙两枚,因牙根早己动摇,飮食言语均不能作用也。
过数日,当再与商如何装补。
二时余到部,见审判组判决汉奸李正蒙等一案,处刑较轻,即批饬从重议罪,李犯系成都防空司令部参议,受倭寇利用,探查我方陆空军情形,密报倭寇。
身为公务员,甘心卖国,此等人不杀,何以对抗战殉难诸同胞,其他犯法者皆可宽宥,作汉奸者必须本除恶务尽之义,丝毫不宽宥之。
四时,秦育之来见,云拟同曹士洁转万县,略料理私事,即由万回鄂,谈半小时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