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成濬日记>19440312

1944年03月12日

星期日

午前十一时半,新任湖北省党部主任委员陈绍贤来寓,询问湖北党务应如何办理,答以离鄂已久,情形甚隔阂,不便妄加拟议,复略谭其他,即辞去。
抗战前系党指导政治,今则军事第1,政治、党务同成为军事之附属品矣,党务应如何办理,眞无从说起也。
今日因腹泻,精神甚不振,又以系星期未到部。
午饭后,特电嘱秘书室将文件送寓核阅,以免稽延,好在文件不多,批毕即饬交秘书室,分发各组室办理。
接吴鼎昌函,并附呈委座文一件,言贵州绥靖会议议决,凡为匪者收没其财产,此举与中央法令抵触,收没后呈报中央,未蒙批准。
贵州本多匪之区,若不严惩,恐滋蔓图难,请特别允许,俾得肃淸匪患云云。
其所说亦颇有理由,因饬主管组详加核度,拟定一变通办法,允许于剿匪期间适当范围内施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