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07月24日
星期六
(大暑)(下弦)晴
上午十时,到湖北省政府办事处,探视石蘅青,见其形容与前无大异,询以病究何如,云近已较前略轻,惟两腿无力,不能行动,并云本日午后,即赴歌乐山中央医院,检查病源所在,便再定医治之法,以其精神不佳,未久谈,即辞去。
前湖北第3区行政督察专员刘某,十一时来寓,云拟即赴昆明谋生活,并云其子五人,均已成立,但无一人肯供应其食宿,故不得已而出此。
噫!
鸟兽犹知反哺,有子如此,眞鸟兽之不若矣,可谓为人伦之奇变也。
本部科员沈蓬瀛,行为不检,特令到部察看,不准其再留住洛碛,又科员经纶、金达时有在外招摇嫌疑,均予以免职处分,期杜渐防微,目前物价高,待遇薄,管理部属,殆较平昔困难十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