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成濬日记>19430607

1943年06月07日

星期一
(入霉)晴
今晨本拟往土桥本部审判组,出席纪念周,并向该组全体法官训话,因昨晚接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函知,定今日中央纪念周后,开一百十二次常务会议,云奉谕嘱前往列席,料其所议案件,必与本部有关,遂请绍文副监代往土桥,出席纪念周,向法官训话,即带同高级军法官主任余廷襄,于八时前到军委会参加中央纪念周,八时纪念周开始,由总裁领导举行仪式,何参谋总长报吿太行山及湘、鄂最近军事情形,约九时散会。
九时,国防最高委员会在军委会会议室开常务会议,第1、第2两案,皆与本部有关,一即特种刑事案件,除犯罪者为军人外,交司法机关审理;二为禁烟问题,结果仍决定再由各有关机关招集小组会议,详细研究后呈会复核。
余遂先退席。
本日为余生辰,同乡诸友坚约至克成寓聚餐,此等事余向不愿有所举动,固辞不获,无已只得勉强一行。
生辰恰値旧历端阳节,易为人所记忆,殊苦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