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06月06日
星期日
摘要[1]下午乔木来把我给毛泽东的信带去。
[2]夜间我、胡伦谈很久。
[3]符律恒来,因无介绍信,留一纸条走了。
晚饭时,乔木终于来了,他说毛主席近日很忙,让他来问问,如小问题他能解决时即解决,若不能解决时毛说他愿挤出一部时间来和我碰头。
我把去南泥湾的事吿诉了他,同时也把给毛写好的信托他带了去,我也吿诉了他把那《备忘录》拿回来。
他起始很不自然,经过我自然谈笑着,他也自然些了,他似乎也改变了一些。
这人是有点酸溜溜的,狭小,但是忠实的。
大家很愉快的分开了,我的感情似乎也舒畅了一些。
他请我把文抗的人写一些材料,我答应下了。
偶尔遇到胡伦,他是四川人,曾在东北第4军李延禄处做参谋长,于1935年秋在夹皮沟被捕俘虏=判刑十五年,后减刑到七年,于1942年被释出辘转来延安,现养病在招待所。
面貌——长脸,中等身材,眉骨很高,眼大,有金齿。
病症——肺模糊,左脚大指锯去,瞳孔涨大,慢性鼻膜炎,肠炎,天阴时浑身痛,IB忆力减退等……年龄——约四十余岁。
一,被俘“……我同一个叫王克道的人(国民党议会代表)到哈尔滨,预备去上海,因王于哈尔滨居留过久,我催他,他不高兴了,叫我回去,他说他自己已经知道了义军的情形,不用我了。
我给李延禄去信,李叫我回来,因我的女人死在哈尔滨,同志一场,共同战斗了十几年,我由同乡们那里弄到一点钱,给她立个碑,做个记号,这样就耽误了几天,接着我步行到夹皮沟一带,遇到官军三十几匹马队,和他们同走,忽然被敌人数百人包围,突围到下午,他们骑马跑了,我就被俘……”
二,判罪“把我弄到哈尔滨宪兵队,受各样刑法:灌冷水、煤油,吊打,电烙,但我决心忍刑不招,我说我是砍木头的工人,画线的,他们信了,就移到满洲国法庭,依盗匪法判我五年徒刑,可是呈宪兵法官不依,依照政治匪判了十五年,经过七年,被放出了……”
三,出狱“我后来移到吉林第二监狱执行,我做过各样工:木工,裁缝……把我放出狱时,还给了我三十几元工钱,这是七年劳动代价!
因脱下红色狱衣,无衣服穿=难友给了我一套破衣服。
但三十几元钱还不够两天饭钱,我便找到一个先出狱的难友——一个修理钟表的,他因偷盗电表而犯罪——承他叫我做厨子以作掩护,又教我修理钟表,又给介绍一个铁路工人,他教我怎样混进关内。
那钟表匠还给我一套修理钟表的家具,方便谋生活……”
四,北平车站“到了北平,我是假穿了一身车站职员的衣服的,我就混进了一行日本军官中走出来,接着辗转地来到延安了。”
五,割去一段脚指头“我的脚指头因受刑残废了,突出一块,到这里中央医院,由苏联医生诊断,他说按照德国医生,把突出部分锯去,按苏联医生,把二段骨锯掉,我同意后者,因前者是改良主义!
起始我还恐惧,等待他们吿诉我准备施手术了,我就决了心,第一针麻药下去时,还感到一些疼,接着就感到自己的腿脚似乎在向无限涨大,后来他们又打了几针,就一点没有感觉了。
那时候就把整只脚全锯去我也不在乎的,只是听到那些刀在锯……”他说着,把脚从鞋子里退出来,那大脚指已经短了一节。
——这就是战斗的标记!
我和他谈了很多,他说很高兴听我谈,因为他七年狱中生活,使他废了。
我谈得也很高兴,并劝他一定要向行政要求拨一个小鬼给他打饭,这问题不能从小处看。
……第2天,他吿诉我说已经说了。
临行时我送给他一扎小萝卜。
这个曾为民族、阶级、以到我的家乡战斗,获得浑身伤害的同志,我是寄着深切的同情和尊敬的,这也是个感情深厚、切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