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七日 阴历三月十三日 星期六 晴
七时起。九时入校治事。十二时散。在校前与矛尘、汇臣、耘夫共进午饭。饭毕至汇臣许。五时归舍。知心恒自渝还,为余购暖水壶一,价二百四十元。晚心恒来谈,舍中无电灯。九时半就寝。小嗽。
〔付午饭三三元,付暖水壶二四〇元,付重庆赏一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