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霞买梧栖(新高市)[1]之土地四甲余,计损金六万余円,负债不能运转,书来言欲归雾商整理此债务。
余使秀玉往约其昨日归来,不知何故失约。
今日其姑使金荃持本月费用二百五十円往,并问何故失约。
她言颇难启口,故不敢归也。
以年一割之利子,而不速整理,每年又多损三千余円,噫。
夜教博正《汉文读本》第六课,谈《寓言》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