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成濬日记>19430213

1943年02月13日

星期六
上午雨下午阴
前一百军军长刘广济,因失守鹰潭撤职,交本部讯办,以其所指挥之军队,系临时由别部抽调而来,实不能作战,刘之处置尙合机宜,且素悉此人学识能力均有可取,为国家爱惜人才,特判决无罪,深恐不能允准,今日奉委座亲批一可字,自此刘仍得继续为国家效力,颇引为庆幸。
午前到部,将委座昨批饶秀兰不能免议之原文,交秦副监、贾组长议办,结果均主签请移送法院,法院接收此案后,当然无从处置,只有推诿搁延,以不了了之。
値恶势力高于一切之际,法律之威权,尙不能表现于世间也。
午后因克成之弟斌臣逝世,特过江吊唁,至三、四时头忽发痛,遂先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