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来传九时来支去三千三百七十一円,为溪心垻之土地买卖及保存之登记税。
南街嫂及阿选来商灵山寺之寄留户主欲换阿妙,因保甲种种之关系,颇不耐烦故也。
余遂赞成其意,须费相当时日方能实现也。
陈炘夫妇及国喜[1]五时来宅,请余及五弟赴其谢宴,遂与五弟同往。
宴设国喜之寓,人数与十五日之祝贺会相同,惟增加二哥一人而已,席间畅谈至十时方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