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30122

林绍培【1】提宗庙结算书来请裁决,并商决定召集评议员会之期日,遂决定02月07日午前。
新干来商借二百圆,以作烧炭之运转金,约二周间返还。
从其所请,如数与之。
阿面来言他对大安会社所借之债务七万圆,欲换垂训之名义,然后将垂训之土地卖与大安会社,五叔为垂训之后见人,请其承诺,不意其作种种之挑难,言之几乎泪下。

【注】
【1】林绍培:林崧生长男,1893年生,台中市下桥子头人。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二年版,页四五一,林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