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课秘书系长冈田政一率其属员及家族十时余来游莱园。
灵石来谓兴南专务林贞六【1】命其请出席30日之总会,许之。
犬饲法院长、泷泽【2】判官、高井良、【3】薮木【4】两书记,通译广中守、【5】坂仓【6】辩护士外二名来莱园钓鱼。
余招灵石往会之,约其来同午餐,并招犹龙为陪,畅饮至三时,乃再往莱园。
五弟三时来与内子及余杂谈一时余,轻烟旬日前起胃病,往台中治疗全愈[痊愈],本日归来亦来道谢。
南街嫂及阿选来言灵山寺大众中有一部分不和,欲辞退住持之职,余详为开解,劝其任彼等自由来去。
阿赖来商垂训之土地卖与大安会社。
【注】
【1】林贞六:林呈禄改姓名为林贞六,一八八七~1976年,桃园大园人。
1908年04月毕业于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国语部,二年后普通文官考试得第一名,升上台北地方法院统计主务。
1914年辞职到日本就读明治大学,而后入高等研究科研究。
1917年02月赴湖南省立政治研究所任教授,翌年07月辞职,回到东京后全心投入台湾的民族运动,1923年治警事件时被判刑。
自1920年起担任《台湾青年》杂志社干事,《台湾民报》成立,任专务取缔役兼主笔,一直到《台湾新民报》改为《兴南新闻》为止。
皇民奉公会成立后,担任皇民奉公会文化部长,改名林贞六。
战后任《台湾新生报》董事,1947年创东方出版社,任董事长。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八年版,页三二五)
【2】泷泽:泷泽正,台中地方法院判官。
(《台湾总督府及所属官署职员录》,昭和十七年,页一九七)
【3】高井良:高井良繁,台中地方法院书记。
(《台湾总督府及所属官署职员录》,昭和十七年,页一九八)
【4】薮木:薮木敬之,台中地方法院书记。
(《台湾总督府及所属官署职员录》,昭和十七年,页一九八)
【5】广中守:台中地方法院通译。
(《台湾总督府及所属官署职员录》,昭和十七年,页一九八)
【6】坂仓:坂仓平作,坂仓法律事务所位于台中市锦町一ノ一五(《会社银行商工业者名鉴》,昭和十四年,页四〇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