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11月27日
星期五
上午雨下午阴
上午九时,赴国府出席十中全会第14大会,主席陈果夫,秘书宣读十三次纪录后,并报吿经济作战部不成立,一切统制问题,仍由总动员会议负责办理。
随讨论党务、政治、经济各提案,至十二时半散会。
散会后,同克成、灵炳回寓午餐。
适陈叔澄、乐润田,因商中华大学董事会改组事,已在寓坐候,餐毕,谈至二时半,叔澄、润田入城,我等即一同赴会。
午后三时,续开大会,总裁亲主席,决定以司法行政部改归行政院管辖,不隶于司法院,并斟酌修改大会宣言,选举常务委员,至七时闭会。
会中讨论决定各案,无一不完善,但法因人而行,如各级负责者不得其人,任何良法,徒供彼辈持为作奸犯科之利器,结果反致殃民祸国,故用人不可不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