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10月29日
大本营与政府联系会议通过【国民政府】的参战与对华措施案。
大本营概定将驻华第6师团增派至东南方面。
2艘驱逐舰载运的人员(第17军参谋长与第11航空舰队参谋等)及物资(粮食与弹药等)已送上瓜岛的塔沙法隆。
外南洋部队实施了6次的瓜岛运补(迄11月10日、已将约4200名人员〔含第38师团长等〕及粮食弹药等送上瓜岛的塔沙法隆、可里、及艾斯倍兰斯等地)。